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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珍系列产品招商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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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坚持“差异化”的市场营销定位,追求经销商、生产企业“双赢”的目标,愿与众多商家共同建立稳定分销体系,实现共同发展。
一、招商宗旨:合作双赢,共创市场。
二、营销理念:服务于商家、服务于品质、服务于市场。
三、招商合作方式:
(一)区域代理制
1、公司以地级市为单位、与经销商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实行独家代理。
2、区域独家代理以地市级总代理为主,特殊区域可考虑县级直接代理。
3、地市级(A级)全年合同数额不低于50万元,首批进货不低于8万元;县级(B级)全年合同数额不低于15万元,首批进货不低于5万元;
(二)合作开发制
经销商在代理本公司主要产品的同时,根据当地市场特点,可对其中某一、二种进行单独的、特殊的定位设计,双方紧密协作促成该产品。
1、经销商为公司主要产品的代理商。
2、经销商需提出开发方案,会同公司(片区经理)共同协商提出拟开发品种的定位,包括包装、价格、酒度及酒体设计、产销批量等等。
3、该产品的酒体、包装等生产工作由本公司完成。实现产销分工。
4、经销商须预付部份定金(首批货款的30%),负责开发产品的全部包销。
(三)OEM贴牌制
1、商家可用自已的品牌,也可用我方品牌。
2、商家可根据自已的通路优势和市场特点来进行品种的定位设计。
3、如用我方品牌,商家可在全国范围内提出自已的市场开发范围,我方予以严格保护。
4、我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生产、代发运等服务。
四、招商对象
1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有市场开拓思维和拓展能力,有一个较好的营销网络和营销团队。
2、认同“泸珍”品牌产品和经营理念,能较好地与本公司达成共识。
3、经营酒类及副食品,希望共享网络资源,拓展市场领域,做大做强,追求自我发展。
五、媒体终端策略
1、提供全国统一的产品广告、宣传资料和促销品。
2、适时投入路牌灯箱或店招广告。
3、分时进行促销活动来扩大知名度,美誉度,提升品牌形象。
4、提供一定额度的促销人员和助销人员支持。
5、协助经销商召开一次具有影响力的订货会或招商会。
6、一定的配送比例或有奖销售来刺激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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